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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校投了保 旧病复发理赔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曾梧桐  稿件来源:

  本报讯 马先生的孩子不幸患了白血病,第一年通过学校参加的保险业务顺利获得1.6万多元的索赔。今年3月,孩子再次通过学校统一办理了同类保险业务,可是在旧病复发治疗后却得不到相应的赔付。11月15日上午,无奈的马先生打通本报新闻热线质疑,同样的保险业务,为何得到的却是不一样的处理结果。

  反映:投了保却得不到赔偿

  马先生称,他的孩子一直在七里河一小学读书。去年3月,他通过学校给孩子购买了保险,年度缴费额为35元。同年7月,孩子被诊断患了白血病,住院治疗后通过医院复检说是病情基本好转。按照程序,保险公司给其赔付了1.6万多元医药费。今年3月,孩子再次通过学校购买了同样的保险业务,并办理了缴费手续。6月份时,不知咋的孩子的病复发了。住院治疗后,他多次找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手续却遭到拒绝。有工作人员称,作为保险公司已经赔付过一次了,复发的同类病不能二次赔付。

  学校:保险公司没提前告知

  对此,学校相关负责人称,学校曾代表学生与保险公司接洽办理了投保手续,当学生及家长遇到赔付方面的麻烦时,他们应当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他们曾出面就赔付的事宜与保险公司进行过沟通。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答复,马先生的孩子今年在被保险之前就已经患过同类疾病,因此不予赔付。

  学校认为,既然今年复发后产生的费用不作赔付,那么在今年办理保险时就应当将情况向学校经办人说明。可今年办理保险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既往病复发属免责范围

  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马先生的孩子去年和今年通过所在学校购买了意外医疗、住院等学生套餐险。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投保者在年度保险期内遇到被保险范围内的意外情形,可获得相应的赔付。假如投保者在上一个保险期有了既往疾病没有治疗好,在下一个保险期内该病复发,属于免除责任范围,作为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付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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