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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之前欠的费咋按新标准收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曾梧桐  稿件来源:

  原来每年的管理费为6元,没想到前去交费时却要求按调整后的每年20元收取。对此,当事人贠老师傅表示不理解。11月15日上午,他打通本报新闻热线认为,涨价前的欠费应按原标准收取,涨价后的欠费可按新标准计算。

  贠老师傅称,2000年他从七里河区殡葬管理所韩家坪公墓区购买墓穴后,只交了当年的管理服务费6元,从2001年起的费用一直拖欠着。今年3月份,他前去西湖公园西门附近的服务站点联系交费的事情,结果因为收费员不在没能办理交费手续。11月15日上午,他再次前去位于西湖公园西门附近的服务站点办理交费,可是相关工作人员却称,从2001年以来的费用,均应按每年20元收取。面对工作人员的答复,他表示不理解。他认为,每年20元的收费标准是2009年才调整执行的,之前的费用标准为每年6元,如果把10年来的欠费都按新标准收取很不合适。

  就贠老师傅的反映,韩家坪公墓区相关人士称,当事人可以直接到他们公墓区收费处交费,说明情况后按照涨价前后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分段计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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