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许晗 首席记者 陈爱荣 稿件来源:
本报讯兰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方案终于“尘埃落定”。经省发改委批准,从11月15日零时起,居民用天然气现行销售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45元,上调至每立方米1.70元,每立方米上调0.25元(含损耗),上调幅度为17.24%。与此同时,调价后取消了对居民壁挂炉采暖用户的优惠政策、每月购气限额。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已于昨日开始对全市居民非IC卡燃气表进行上门查抄。
民用天然气价调至每立方米1.70元
“100立方米天然气请付170元。”昨日上午,家住永昌路南口的刘大妈前往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安定门服务站,为家里购买天然气时被告知价格上调了,抬头才发现服务大厅里张贴着一张省发改委关于确定调整兰州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甘发改商价20101808号通知上确定从11月15日起,调整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1.45元调整为1.70元。居民用气范围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居民壁挂炉采暖用气和福利院、养老院用气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标准的各类学校、幼儿园(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用气。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0年11月15日零时起执行。
在接到省发改委通知后,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对各服务站电脑里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统一调整,从昨日起居民购买的天然气均为新价格。
非IC卡用户抄表前气量仍按1.45元结算
为实现好价格转换工作,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开始,对全市居民非IC卡燃气表进行上门查抄。届时,各小区具体抄表时间以小区通知时间为准。本次抄表用气量按1.45元/立方米结算气费。客户逾期未缴费,需支付滞纳金。本次抄表遇有客户家中未留人配合的,需自抄表之日起一周内及时电话联系,以便于该公司上门补抄。逾期用气量按1.70元/立方米收缴。在此期间,如用户有疑问,请到辖区各服务站上门或电话咨询。同时也可拨打二十四小时蓝焰服务热线96777进行咨询。
取消购气限量仍禁止恶意囤气
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户每月购气还会限量吗?
“从调价之日起天然气不再限量购买。”昨日,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兰州市天然气价格上调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为防止恶意囤气,该公司采取限量购买措施,每户每月限购50立方米气,壁挂炉用户每月限购300立方米气。但取消限量供应后,如果发现仍有人恶意囤气,该用户将被列入“黑名单”,限量供气。
另外,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在执行调价方案时,按照国家要求,调价后要充分考虑本次调价因素,统筹安排低保人员的补助,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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