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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限价房公租房解困“夹心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齐蓉晖  稿件来源:

  本报讯就在市政府提出今后的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5%—8%的保障性住房时,11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一条土地出让公告,让那些既不具备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住房“夹心层”看到了希望。公告称,我市近期将出让一块36.581亩土地,除去商业用房,竞得人需在3年内在该宗土地上建设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然后将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验收和管理。

  用途:建限价房和公租房

  据了解,近期我市将出让的土地编号为G1015,位于城关区B612号规划路以东、B627号规划路以南、T602号规划路以西、T603—1号规划路以北,出让用地面积达36.58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商业为40年,居住为70年。该宗土地面积住宅面积占总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面积)的90%,并且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面积)的50%,竞得人需将住宅总建筑面积中5000平方米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并由竞得人建成后,产权无偿交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验收管理。除公共租赁住房外的住宅部分,政府以3700元/平方米全部回购。

  据了解,公共租赁房按每套60平方米计算,5000平方米大约可建设80多套公共租赁房。

  工期:3年内竣工上交

  市国土局在公告中明确了工期,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规定3年内竣工,并将全部住宅交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验收管理,限价商品房销售办法及销售对象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按规定确定。依据供地条件,旧城区未拆迁平整地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构筑物、管网、管线的拆迁安置补偿及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等事宜,并将界外代拆道路用地、代拆绿地分别无偿交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及园林部门管理。

  有意竞买者于11月15日至12月6日(工作日)提出竞买申请,若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将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将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时间12月9日,挂牌竞价期限12月9日至12月21日。

  相关链接

  公租房管理办法已上报政府审订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其中之一,今年年初已将今年的50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已分解到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政府以及市城投公司、市国资物业公司(各100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综合处陈海清处长说,“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引进人才、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问题。”究竟哪些人有资格享受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市房产局已编制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已上报市政府待审订,限价房管理办法正在制订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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