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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府限价”控制蔬菜涨价值得商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2:10  现代快报

  福州市正在进行一场由政府主导的“菜价保卫战”——由当地政府对大白菜、上海青、豆芽菜和空心菜实施“限价令”,“限价令”下,上述4种蔬菜的降价幅度达到15%至50%,福州由此成为我国第一个政府控制菜价的城市。笔者注意到,“菜价保卫战”不仅让福州市民拍手称快,也赢得了舆论的叫好声,有人认为面对菜价上涨政府理当有所作为,政府控制菜价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有人认为政府“有形之手”该出手时就出手,“矫枉”不怕“过正”。

  菜价持续上涨,老百姓的菜篮子越提越沉,当此之时,政府出手干预菜价似乎是顺应民意之举,并顺理成章赢得了市民和舆论称赞。然而,政府行为是否妥当,不仅要看其是否契合民意,更要看其是否于法有据;政府行为该不该受到称赞,不仅要看其初衷是否良好,更要看其是否恪守权力边界。

  蔬菜属于充分市场化的商品,其价格应该随行就市,蔬菜既不实行政府定价,也不实行政府指导价。这说明,地方政府不能对蔬菜实施“限价令”,完全可以通过拓展蔬菜基地等方式平抑菜价,而不适合于直接出手干预价格。地方政府也有权打击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等行为,这是于法有据的,但就上述4种蔬菜而言,由于保质期很短,囤积居奇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由于市场竞争充分,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也很难得逞。实际上,政府控制菜价只是顺应了消费者的意愿,但那些蔬菜批零商户以及菜农的利益会不会因此受损?显然,不能因为蔬菜“限价令”让大多数人满意,就对少数人的正当利益视而不见。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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