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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债式刷墙”是典型的行政折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2:10  现代快报

  11月14日,广西浦北县有关人士报料称,浦北县迎县庆大搞面子工程,强迫居民花钱按统一标准装修外墙立面,统一装琉璃瓦,不按时交钱的,县政府将采取严厉的行政措施进行管理。

  (《新京报》11月15日)

  近年来,制造政绩“遮羞布”的地方并不少,这个“沿路刷墙”事件之所以引起网友们的广泛关注,无外乎在于它的筹资渠道不同往常。浦北县沿街进行“刷墙行动”,这本是政府工程,可该县却强制让老百姓来埋单,这样的强制摊派源自哪部法律法规?更令人气愤的是,没有钱刷墙的竟被“工作组”要求贷款来刷,春节前未完成改造的居民,还将被采取严厉的行政措施,这是为人民服务,还是让百姓受罪?

  其实,不少地方都进行过类似的环境改造,不论出于“面子”也好,出于“改善环境、造福百姓”也罢,他们在改造行动上大多没有挨家挨户敲门去“逼债”。可在浦北县,这一切却变了味,为了政府的“墙面子”而掏空百姓的柴米口袋,难怪有网友发问,这是沿途“改造风貌”,还是沿路进行“打劫”?浦北县这样不顾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一家一户的强行摊派,既是违法行政,也失去了民心。

  记得几年前就曾有媒体揭露,某些地方为绿化达标而动员绿漆刷山、为应付领导视察养羊产业而让小学生披羊皮装羊、为掩饰低矮房屋建“遮羞墙”等荒唐事,相比这些“著名事件”,浦北县的做法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了达到刷墙目的都采取了威逼恐吓的手段,这哪里还是刷墙,它无疑是“绿漆刷山”的加强版。

  扮靓城市需要进行适当的环境整治,在高速公路旁栽树、刷墙也并非不可以,关键是在城乡风貌改造的过程中,要尊重民意,不扰民,不伤民,杜绝违法行政,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不折腾百姓的情况下,进行恰如其分的环境改造,既能达到城市亮丽的效果,也可以使百姓舒心地生产生活。相反,为了保住城市的“墙面子”而去掏光群众的“钱袋子”,像浦北县这样的“逼债式刷墙”,绝不是法治政府的做法!

  (作者系媒体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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