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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费没协商好小区暖气还凉着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2:20  华商网-华商报

  昨日开始正式供暖,但是仍有一些小区因为供暖价格未达成一致或备案手续不合规而未能供暖。

  业主反映:与买房时承诺的收费出入较大

  丈八北路龙城铭园小区业主反映,小区是“地源热泵+中央空调”采暖,18小时供暖收费每平方米4.8元,还不算电费,如果换算成市政集中供暖的24小时供暖,收费就达到了每平方米8元多,比市政集中供暖贵多了,而当初买房时承诺的是新能源供暖比市政集中供暖收费便宜。对于物业的这一收费方案,许多业主不同意,因此昨日并未供暖。“目前一些自备锅炉小区由于业主和物业双方就价格问题难以协商而不能供暖。”西安市物价局工农价处邱仲琴处长说,对于自备锅炉而言,每个小区的规模、设备情况不一,供暖价格以保本为原则,必须公开账目,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在物价局备案后方能收费。

  物价局:供热价格须在小区公示5日

  从2008年冬天至今,西安市物价局对实施自备锅炉供暖和二次转供热供暖的小区实行供暖价格协商备案制。协商备案,就是供热单位先提出供热价格初步方案,再与用户充分协商后,将协商议定的最终供热价格及协商过程会议记录等材料,于当年11月5日前到市或区、县物价局办理备案审核手续,未经备案不得收费。经过备案的供热价格须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5日后开始收费。 本报记者 李琳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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