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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批 6“老赖”被限高消费

  为惩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最终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昨日,武侯区法院对外发布首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包括4家企业和2名自然人。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今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法院发出的首批“限高令”。

  据武侯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该法院在我市法院首发“限高令”,主要是针对那些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尽最大可能发动社会公众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从而给被执行人营造一定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武侯区法院在“限高令”后,还附上了执行法官的电话,公众若发现这些“老赖”有高消费行为,可拨打电话举报,法院将及时出击。

  哪些行为算高消费?

  坐飞机、住星级酒店、买车、买楼……都算

  根据武侯区法院发布的(2010)第1号《限制高消费令公告》,在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上述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违反“限高令” 咋办?

  查实后罚款、拘留或追究刑责

  “限高令”明确,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武侯区法院将依法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限高令”不仅公布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公布了执行法官的联系电话和该院24小时畅通的执行110电话(028-85118110),社会各界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该令的行为,即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为扩大社会影响,发动更多社会公众协助监督,武侯区法院的“限高令”同时也将在该院互联网页上予以发布(详情可登录该院网站http://www.whfy.gov.cn/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网查看)。

  武法 成都商报记者 蔡小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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