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的报道,每出现一次,总会刺激公众眼球,挑动百姓神经。这类事情的出现,淹没了人们对城管工作难处的理解,放大了城管的不良形象。
由于一些地方没有把好人员素质关、法律意识关,致使部分城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三过”行为:一过,不作为,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常常久拖不决;二过,执法粗暴;三过,违规违纪,吃拿卡要。
“三过”不管,难立威信;“三过”不改,难赢人心。因此,城管需管好自己,才能让管理对象信服;管好自己,才能法通令行管好城市。
自己管好自己,还需要他律,需要有效监督制约。否则,城管执法就会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渐行渐远,也会埋下更多不和谐的因子。
近日,福建、郑州、贵阳等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改进城管工作,告别野蛮执法,施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人性化的服务引导。这些做法,值得称赞,更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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