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汽车临时停小区遭挂坏物管不承担赔偿责任

  华西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吴翠峰)昨日上午,市民侯女士在网上发帖称,她将车停在亲戚居住的小区,交了3元停车费,6小时后车被挂坏,侯女士找物管索赔时被告知,3元停车费只是场地占用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侯女士说,前天上午11点,她去看望奶奶,交了3元停车费,将车停在小区地面停车场。

  下午5点多,侯女士接到小区物管公司电话,说她的车遭挂了,“车牌掉在地上,车牌左部油漆被挂掉。”侯女士要求物管赔偿损失,理由是交了停车费,并按规定停在有摄像头的地面停车场,物管有责任监控车辆安全。

  小区物业公司秩序部主管余先生解释,3元停车费只是场地占用费,不是车辆保管费,物管不会承担责任。因为侯女士的车停在监控盲区,无法找到肇事者,物管可以出具证明,方便侯女士向保险公司索赔。

  对此,侯女士说:“存在监控盲区本身就是物管失职”,尤其当得知保险杠也被损坏,必须更换时,侯女士就更坚决地要求物管赔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