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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昨起“10选1”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6:01  浙江日报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蒋乐聪 方帆

  本报杭州11月15日讯 从今天起,我省通过计算机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包括摩托车)将由“8选1”改为“10选1”,给广大车主更大的选择空间。

  记者从省车管部门获悉,除选号改为“10选1”外,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转移、变更登记(需变更号牌)等车管业务时,可按照一定规则,自行编排车牌号码。车辆号牌组合模式为“数字+字母”,其中第1至第4位采用阿拉伯数字,第5位是字母。此外,字母I、O与数字1、0形似,区别困难,因此放弃。车号牌样式和悬挂方式不变,各市发牌机关代号不变。

  据介绍,车主自行编排的小型汽车车牌号码,必须是选号库内存在的牌号。车主将自行编排的号码,与选号库内的号码“对碰”,如果对上了,即可选为新号牌;如果选号库内没有,则需要继续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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