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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消费被打伤无人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7:53  内蒙古晨报

  □记者 邢占国

  本报讯11月5日晚,单先生和几位朋友在呼市F1酒吧消费,因为小事,朋友和酒吧内几位男子发生争执,他在拉架时被一伙男子打伤,目前依然住在医院,医疗费无人支付。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内蒙古医院住院大楼见到被打伤的单先生,他的头上疤痕清晰可见,右胳膊还打着石膏。

  单先生告诉记者:“11月5日晚,我和朋友共6人到F1酒吧消费,晚上12时许,我正在喝酒,我的一名王姓朋友在舞池中跳舞,因为一点小事,舞池中的几位年轻男子和我朋友发生了争执,后来打了起来,我看到后赶快上去拉架,后来过来七八名男子开始打我,用啤酒瓶、凳子打我,其间,还有几名男子用电警棍电了我,好像是酒吧的保安。当时我被打伤后晕倒,朋友报了警,新城区公安分局新城西街派出所民警赶来将其中的一名打人青年那某某抓获,但我在住院期间,一直没有得到赔偿。被拘留男子的家属曾来过医院,准备协商解决,但现在也没有兑现。”

  据单先生介绍,他头部有三处外伤,脖子处有一处外伤,背部四处外伤,一共缝了120针,右胳膊鹰嘴粉碎性骨折。共打入11根钢钉,一块钢板。现在已经花了3万多元,但现在一直无人赔偿。

  昨日,记者了解到,现那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就此事,内蒙古信泽法园律师事务所孙湖律师表示,此事要找到事件的主体,打人者是否是酒吧的工作人员。受害者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公安机关工作结束后,经过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由公安机关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可同时附带解决民事赔偿。如果构不成轻伤害,则公安机关按照一般治安事件进行调解民事赔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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