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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最少8.78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9:09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昨日上午召开的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传达了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主要精神,并研究和原则通过在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方案。106家卫生事业单位将分两批进行,主要对象是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人均收入不低于8.78万元/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不低于7.61万元/年的标准确定。东莞还将出台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联席会议首先传达了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主要精神。为总结广东自1996年开展依法治省工作14年来的经验,表彰先进并部署今后五年法治广东建设工作,11月3日,省委在广州举行了表彰大会。表彰会上,东莞市委被评为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厚街镇委书记黎惠勤、塘厦镇司法所所长袁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叶柳东被评为省依法治省先进个人。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表示,市委被评为“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对东莞的鼓励和鞭策,是全市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治市办共同努力的结果,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下月东莞还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刘志庚强调,依法治市工作思路要非常清晰,具体要从五个方面积极推动:市委要加强领导,将其作为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法律支撑;市人大要进一步完善法规规章,加强执法监督;全社会要学法普法用法;政府要依法行政;公检法司部门要公正司法。

  根据省有关工作部署,东莞将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联席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这一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对象主要是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东莞属于应实施绩效工资范围的卫生事业单位共106家,计划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共70家,包括37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和33家镇街计生服务所(下辖32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第二批包括33家镇街公立医院和市慢性病防治院、市新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方案,东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人均收入不低于8.78万元/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不低于7.61万元/年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拟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前者占比不高于60%,后者占比不低于40%。首批拟在2010年12月底前兑现到位,第二批拟在明年底前兑现到位。据统计,东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10141人,离退休人员2069人。

  此外,由于东莞目前各医院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比例已超1:1,接下来,东莞还将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同时,出台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且在人员经费上市镇两级财政应给予保障,市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前,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东莞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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