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1月16日消息(记者刘媛媛 兴安台记者高阳 朱薇薇)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追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巡逻车司机金宝为革命烈士。11月 11日,金宝烈士的骨灰安放在乌兰浩特市烈士陵园纪念堂。
2008年2月21日下午6点40分,金宝驾驶1号巡逻车巡逻至乌兰浩特市温州商贸城西门附近时,发现一起持刀抢劫案件。金宝随巡逻车民警迅速下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突然挥刀刺向执勤民警,金宝面对持刀歹徒毫不畏惧,挺身而出,和执勤民警一起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激烈搏斗,身中两刀,献出了年仅21岁的宝贵生命,倒在了他所热爱的战斗岗位上。
金宝牺牲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敬仰,2008年2月,共青团兴安盟委员会、乌兰浩特市委员会授予金宝“优秀青年”荣誉称号;200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金宝“全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009年2月,乌兰浩特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金宝“乌兰浩特地区首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0年8月25日,金宝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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