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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众事务”应成为作家财富的标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09:29  新安传媒网

  □ 王旭东

  11月15日,2010年度中国作家富豪榜在《成都商报》重磅发布。杨红樱、郭敬明、郑渊洁分别以2500万元、2300万元、1950万元的版税收入成为今年中国作家富豪榜的前三甲。据了解,他们三人已经是连续3年位居中国作家富豪榜的三甲之列,而且每个人都曾当过第一名。(11月15日《成都商报》)

  荣登中国作家富豪榜的作家,应当是作家群里的“金领”或“VIP”。在此,我谨以一名普通汉语写作者的身份,“向通过汉语写作合法致富的作家们致敬”,告诫自己千万不能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龌龊心理。同样是“汉语写作”,差别就是这么大!事实摆在事前,妒忌或眼红等字样不应该出现在“汉语写作”里。但有一点必须要弄清楚,那就是这些上榜作家或未上榜作家,是否视“介入公众事务是一种义务”为自觉?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是否匹配?个人价值与社会责任是否对等?

  新科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10月8日在曼哈顿出席了新闻发布会。面对在场的150位记者,略萨说,身为作家,“介入公众事务是一种义务”。这句话应该令中国作家震慑。“知识就是财富”,就作家的知识来讲,首当其冲的是创造人类的精神财富,其次才是获取个人的物质财富。强调“介入公众事务”,就是在强化创造人类精神财富的责任和价值——中国作家富豪榜只是一个物质财富的“标榜”,一次通过汉语写作致富的排名,而精神财富未必跟金钱收入成正比。

  作家有风险,拿笔要慎重。连岳曾悲观地说:“我越来越意识到,写作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职业,有志于写作者应该谨慎。”可现实是,少数地方“介入公众事务”的环境还是有些缺失。尤其,因文被拘已经不是个案。今年8月19日,55岁的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为由从北京家中带走,而所谓的“非法经营”只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80后写手袁磊更因网络小说《在东莞》被广东东莞警方刑拘,罪名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作家的“生态环境”折射出法治环境,作家的困惑正是文学的困惑。

  虽然现实如此,“介入公众事务”也理应成为衡量作家财富、作家价值的标杆。严格地讲,我们离作家抑或文学“介入公众事务”还有一些距离。我们不希望作家和文学被孔方兄套住脖子,更不希望看到因“介入公众事务”的作家连人身自由都无保障。在略萨眼里,文学确立的是人类的团结、感情的纽带、共同的愿望和情感的交融,以及相互的声援。而实现文学的价值,就要给予作家或文学“免于恐惧的自由”,社会环境与法治环境要“给力”,方能“把金针度与人”,让作家勇于承担“介入公众事务”的义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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