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社区代收“税费” 没给收据还能讲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10:59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佳)开粮油店的杨先生近日向南京南社区交了30元的工商管理费,杨先生很疑惑:“社区有权利收税费吗?”

  早在2008年9月1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社区回应,社区是动员没有营业执照的商户加入社区“大照”,征收工商管理费也是想护税。

  相关部门表示,营业执照必须“一家一照”,不能共用,收上来的“税费”不交到税务局不是税收。

  社区代收工商费

  没给收据还可讲价

  11月14日,市民杨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半个月前,南京南社区的工作人员来到他经营的小粮油店收了“工商管理费”。杨先生说:“社区的人说如果我们把钱交给他们就不用去工商局交了,而且在他们那交,费用还会便宜很多。”过后,他询问了在社区工作的亲戚,亲戚告诉杨先生,社区没有权利收工商管理费,居民也没义务给社区交钱。

  “好像工商管理费已经取消了,那他们到底收的是哪门子钱啊?”杨先生很无奈:“后来我讲价后还是交了30块钱,没给收据。他们也跟我家周围的店面要了,听说有收50块每个月的,也有收100块每个月的。”

  记者走访了南京南社区其他的店面,几家店的店主都表示自己交过50到100不等的“工商管理费”。有的店主甚至没搞明白是什么名目,就盲目交了钱,一家干洗店的男老板说:“我交了100元每月的费用,做买卖得交钱啊,交了我安心。”

  社区:国家停了工商费

  我们自己抓“税收”

  南京南社区闫书记表示,早在2002年的时候社区办了一个“社区便民服务”的网点,一些小型的店铺可以加入到社区便民服务里。2005年,社区从市民政局为“便民服务网点”办下来“大照”,叫“民办非盈利单位证书”。

  社区书记表示:“社区周围有很多店铺没有营业执照,他们只要加入我们这个便民服务就可以统一使用我们这个‘大照’。”虽然现在已经停收工商管理费了,但是他们没执照也属于漏税,所以我们也想把税收抓起来。

  税务局:费用没给税务局

  不算税收

  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办非盈利单位又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在有这个证书的前提下可以收取费用,但是收费的标准在办理证书之前的章程中都会明确的标明。“社区的秧歌队、舞蹈队等自发成立的社会团体或者是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等都可以加入进来,但是例如小吃部、粮油店等商业网点不能加入。”

  沈阳市工商管理局和平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业执照只有工商部门才有权利下发,依照法律,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必须有一个营业执照,不可以出现多个商户共用一个的情况。

  沈阳市税务局和平区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税务部门让代收方收税,首先会与代收方签订委托征收协议,其次代收方收上来的税应该交到税务局,“如果没有上交,那就不能算是税收。”

  南京南社区向商户征收国家已明确叫停的工商管理费,还自称是护税 税务局:费用没交上来,不算税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