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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郴州市发布通告,13日起将“限摩规电”。
郴州市政府当日发布的通告称,明确禁止湘LG、湘LQ、湘LE等非城区号牌和外地号牌的二、三轮摩托车及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即整车净重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车、助力车)在市城区禁行区域道路通行。从2010年11月13日起,市城区将全面开展“限摩规电”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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