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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致76人死亡矿难原矿长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15:00  大河网
2009年9月8日,抢险队员在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平顶山新华四矿矿口准备进行救援。 新华社记者赵鹏摄 资料图   2009年9月8日,抢险队员在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平顶山新华四矿矿口准备进行救援。 新华社记者赵鹏摄 资料图

抢险队员准备进行救援 新华社记者赵鹏摄 资料图 抢险队员准备进行救援 新华社记者赵鹏摄 资料图

  大河网快讯(记者 郭俊华 陈耀文)今天下午2点(2010年11月16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10年9月8日平顶山新华四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

  下午2点25分,法庭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原新华四矿矿长李新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 视频:河南平顶山煤矿爆炸案两责任人获死缓 来源:CCTV新闻频道 会公共安全罪及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技术副矿长韩二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安全副矿长侯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生产副矿长邓树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生产矿长助理袁应周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一审判决后,5人均已提出上诉。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煤矿管理方进行追责。

  稍后本网将为您带来详细报道。

  新闻背景:

  2009年9月5日,该矿16点班的工人在井下201掘进巷施工维修时发生冒顶将巷道堵实,同时改采面的瓦斯传感器等设备被砸掩埋,201掘进巷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直到9月7日16点下班尚未清理完毕。2009年9月8日,平顶山市新华四矿在井下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该矿组织93名工人陆续入井,零时55分该矿发生瓦斯爆炸,致使76人死亡,15人受伤。

  自2006年12月份以来,李新军和韩二军身为矿长和副矿长,无视技改煤矿不允许生产的规定,在明知井下瓦斯超标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仍组织大量工人下井作业生产,并多次强调要求瓦斯超标时不准报警;侯民身为安全副矿长,无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要求瓦斯检查员不能让瓦斯检测器报警,并指示伪造瓦斯报表;邓树军身为生产副矿长,在明知井下瓦斯超标并且瓦斯检查员移动瓦斯探头的情况下,仍违规组织大量工人下井生产;袁应周身为生产矿长助理,明知该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组织大量工人生产。

  2010年9月5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去年9月8日平顶山新华四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事发时新华四矿的5名矿长(其中有一名是矿长助理)被平顶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当日的庭审进行了10小时,到当天晚7时许才结束。5名被告及其辩护人提出: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妥,应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或“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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