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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期货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15: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大连11月16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通讯员宋雪芬)大商所发出通知,公布期货异常交易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强化市场自律监管、完善交易所监察规则体系、规范市场运行秩序、推动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根据规定,除大商所认定的其它行为外,交易所拟定了六种异常交易行为,具体为: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多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内发生多次互为对手方的交易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等。

  与期货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相配套,大商所还制定了异常交易有关监管标准、处理程序及交易监控工作流程,以规范相关监管工作。

  市场人士认为,今年“十一”以后,国内期货市场明显活跃、价格波动较大,尽管大连期货市场运行相对平稳,但大商所仍未雨绸缪,出台了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管理措施,至此国内四家期货交易所均出台了对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举措。相关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行业自律监管的进一步加强和不断深入,将进一步增强交易所在市场监管中的一线监管职能,强化会员单位在交易所在客户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及时发现和制止异常交易行为,有利于防范异常交易行为向重大违规行为的演化,避免、减少异常交易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的危害,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为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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