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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发展公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18: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财政部官方网站16日在此间称,该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允许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以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财政部等三部委称,截至目前,2010年中央安排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均已下达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今年中央财政已追加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通知称,将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同时,允许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2010年中国目标责任书中新增廉租房127万多套,其中西部地区66万多套,中部地区55万多套,东部5万多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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