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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致16人死亡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20:49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11月16日电 (记者 王志、袁军宝)记者16日从山东省东平县警方了解到,11日在山东莘县发生的致16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中逃逸的大货车司机耿某,已在户籍所在地向东平警方投案自首,目前已被移交给莘县警方。

  11日19时左右,一辆装运石子的大货车与一辆三轮汽车在省道S333线莘县段郑庄桥上相撞,当时三轮汽车上载有22人。事故造成三轮汽车上的2人当场死亡,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另外12人在抢救过程中陆续死亡,还造成6人受伤。肇事的大货车司机耿某逃逸。

  事故发生后,耿某户籍所在地东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交警大队民警和派出所民警,全天候蹲守在耿某家附近,并积极做耿某家属的思想工作,规劝耿某主动投案。

  14日上午9时左右,逃逸三天多的耿某最终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投案自首,并承认了交通肇事的事实。

  目前,耿某已被东平警方移交给了莘县警方,东平警方还派出两个工作组,深入耿某所在乡镇继续进行案件的调查工作。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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