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数千元后,女子离奇溺亡”追踪
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贵州人冯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他退赔被害人继承人经济损失5003元。
1月1日9时许,冯某伙同“胖子”(另案处理)预谋后,来到龙湖镇炉灶村路口,利用“掉钱、捡钱、分钱”的骗局,骗走了黄某现金1880元和银行卡内的3100元。次日下午3时许,黄某的尸体被发现在龙湖镇苏坑村石窟旁水塘中(相关新闻:被骗数千元后 女子离奇溺亡)。
检方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法院审理认为,冯某等人利用“掉钱、捡钱、分钱、核实银行卡”等方式,均是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使黄某“自愿”交出财物,已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要件,应以诈骗罪定罪,而诈骗行为也导致黄某死亡,社会危害性较大,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