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贝尼通讯员池北溟)昨日14时,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举行社区保安员换装仪式,朝阳区公安分局局长孙钊出席仪式并指出,此举全省首次。
在昨日的换装仪式上,记者了解到,朝阳分局通过政府出资、分局出资、保安员出资,三方出资方式,共筹集40余万元,为朝阳区780名正规社区保安员脱去93式旧警服,更换为2007式统一的保安服装。
《社区保安员着装管理规定》中保安员不得着装的情况是: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的;进入饭店用餐时,不得着装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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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保安员服装与警服的八处不同
1.从颜色上看,新式社区保安员服装的颜色较警服略深,布料质地也不尽相同。
2.从外观上看,警服采用的是翻领,警察会佩戴领带。但新式社区保安员服装则是中山装领。
3.左胸前的编号是单独的,不与警号混淆。
4.右胸前的标识有“BA”字样,证明其是社区保安员。
5.臂章上写有“保安”两字。
6.帽徽是保安统一的帽徽形式,与警服不同。
7.领章也是采用保安统一领章。
8.肩章为“两杠一个豆”,是保安统一的肩章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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