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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勾结电信内鬼作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3: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调研发现,自称“私家侦探”的犯罪分子往往与电信部门员工勾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出卖。为此,法院建议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法院调研发现,电信部门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存在四种途径:一是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获得客户办理业务时留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并非法提供给他人;二是通过内部授权指令查询获得客户的通话记录、短信内容等通讯信息,非法售与他人;三是凭借特殊权限,通过GPRS定位系统,私自帮助他人跟踪定位客户所处位置;四是未经机主同意,强制修改客服密码后将新密码提供给他人,使得他人可以借助密码查询客户有关信息。

  调研报告指出,之所以会发现上述问题,是因为电信部门在保护客户信息方面存在漏洞。

  朝阳法院建议,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明确公民个人信息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电信运营商要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入保密工作区域,严格信息的查询、修改和审批规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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