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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不再是身份的象征,仅仅是一种职业

  政策解读

  解读人: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市委统筹委社会处处长刘礼

  《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共有12条,具体内容是什么?对成都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1

  自由迁徙不受任何限制

  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解读:《意见》确定,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居民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就实现了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的一致。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到2012年底前,成都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在成都,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而“农民”这个称谓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2

  农村居民同样享受就业援助

  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解读:《意见》明确,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均可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到2011年底前,成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农村居民能及时得到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的政策保障。

  3

  将住房保障延伸到“城乡”

  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解读:《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第一次将住房保障由单一的城镇延伸到了“城乡”。各区(市)县对城乡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根据时间表,2011年底前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底前将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

  4

  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

  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

  解读:根据《意见》要求,到2011年底前,成都要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公平就学。同时,成都还将加快推进同一区(市)县域内城乡公共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争取在2012年实现既定目标。其实,在统筹城乡思路的引领下,成都市7年来已从民生最为迫切的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几大领域“破冰”,以此促进农村居民享有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5

  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

  逐步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解读:根据《意见》要求,到2012年,成都城乡居民因伤致残或死亡赔偿,未明确规定适用统一标准的,将最大限度地扩大城镇居民标准在我市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适用。同时,还要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使实际赔偿标准实现城乡统一。

  6

  退役士兵统一安置补偿

  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

  解读:《意见》提出,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士兵入伍前只要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都将实行一致的安置补偿和优待政策。同时,各区(市)县应统一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下转04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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