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之子陈致中控告某周刊影射其召妓妨碍名誉一案,昨日由台湾高雄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报道与事实相符,全案驳回,但陈致中仍可上诉。
某周刊此前曾报道陈致中开车载着应召女去汽车旅馆开房间,并称握有疑似陈致中召妓电话的录音。陈致中对该报道全盘否认,并于今年7月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但法官交叉比对陈致中和“召妓男子”使用的手机,认为显然是同一人,因而判定陈致中败诉。
法院宣判之后,陈致中在妻子黄睿靓陪同下召开记者会。他说,法官的判决完全没有公道和正义,他会请律师提出上诉。而其妻黄睿靓则力挺陈致中说,百分百相信陈致中不会召妓。(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