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市出台12条硬性措施防悲剧上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7:06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朱堂宗 通讯员 陈山)上海火灾发生后,重庆市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公安消防总队昨日联合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针对我市正在开展的市容整治、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出台了12条硬性工作措施,以预防施工工地大火悲剧在我市重演。

  施工期间不得遮挡消火栓

  针对一些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多部门经过商讨明确指出,我市各大小建筑工地在施工期间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同时,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杜绝一切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

  未竣工建筑不设员工宿舍

  此外,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对于大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用电线路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与此同时,施工单位还必须强化消防知识和提升施工人员的自救逃生技能,让施工人员学会报警、学会灭火、学会逃生。

  装饰材料要执行防火规定

  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和执行装饰材料防火规定也是此次工作会的重点。

  据介绍,去年9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下发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50m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进行设计,审图机构要将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重点审查内容,并给予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电、气、焊工人须持证上岗

  日前,我市在建工程众多,市容整治、建筑外立面整治大面积铺开,火灾形势十分严峻。针对这些问题,工作会出台了“五个必须”措施。明确规定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必须现场配置消防器材、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