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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提案将扁定谳日订为“反贪腐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8:06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7日讯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等人提出“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草案”,将立法把陈水扁龙潭案判刑11年定谳的11月11日,订定为“反贪腐日”。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赖士葆指出,11月11日,陈水扁及吴淑珍夫妇因为龙潭购地案等案被判刑定谳,为了提醒当权者警惕,有所反省,因此在草案中订定11月11日为“反贪腐日”,希望能从历史中学习,推动更成熟的法治民主。

  对于推动订定11月11日为反贪腐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也乐观其成,党团书记长林沧敏表示,“反贪腐日”不仅符合马上台以来力推的清廉政治,透过纪念日的形式,也能让全民记取教训,珍惜得来不易的民主成果。

  相较于现行的11个纪念日,草案删除原本“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中的佛陀诞辰纪念日,并增加921地震的9月21日为“防灾日”,以及增订10月25日为“台湾光复纪念日”。

  草案也保留现行办法中3月14日的“反侵略日”,以及10月24日的“联合国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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