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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老伴法庭赢了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8:11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贾晋璇 记者 刘旭)老汉杨某年轻时收养了一对养儿女,去世前,他留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半路妻子李某。孰料,原本相安无事的李某和养儿女,却因遗产对簿公堂。

  杨某、邓某于1968年登记结婚,6年后,夫妻二人收养了养女小利(化名)。接下来的一年里,他们又收养了养子小壮(化名)。成年后,小利嫁人离家。1988年,杨某、邓某离婚。次年,杨某与李某结婚,小壮随二人共同生活。1999年末,小壮结婚后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去年3月,躺在病榻上的杨某在两名证人的做证下,由邻居代笔,立下口头遗嘱一份。遗嘱中,杨某称李某陪伴其生活了20余年,“儿女都指不上,倘若真有那一天,家中所有财产都归李某所有。”因杨某病重不能写字,在看完遗嘱后,他按了手印和名章。几天后,杨某过世,他留下的遗产有:3间房屋、银行存款、玉米款、烧柴款等共计8万余元。财产均由李某保管。

  然而,小利、小壮以请求依法继承杨某的全部遗产为由,与李某对簿公堂。

  庭审上,李某反诉,15年前,小壮被其亲生父母认领并迁走了户口,至此收养关系解除。此间,小壮从未对杨某、李某尽赡养义务。李某主张其每月给付生活费100元、替其亲生父母补偿养父母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1万元;小利中学毕业后不久就结婚,至今未对杨某、李某尽赡养义务。李某要求小利每月给付其生活费100元。

  法院认为,杨某的遗嘱合法有效,李某要求赡养费无法律依据,不以支持。近日,法院终审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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