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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大妈上门“捉奸”不料“情敌”喝农药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8:13  南京晨报

  怀疑丈夫与同村另一名妇女有不正当男女关系,6旬刘大妈一晚两度去“情敌”家要说法,第二次愣是坐通宵也不肯走。意外的是,“情敌”竟在半夜喝农药自杀身亡,她与刘大妈丈夫之间到底是何关系,成了解不开的谜团。与此同时,刘大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已经够得上刑法的判罚标准,最终,她被高淳县法院判处了缓刑。

  6旬大妈“捉奸”

  刘大妈是高淳当地的村妇。去年4月的一天,因怀疑自家丈夫庞华与同村妇女唐桂玲有染,当晚20时许,她带上锄头、绳子,怒不可遏地去唐桂玲的住处捉奸。

  据庞华说,当时,他正在唐桂玲的房间里,两人说着话。听见大门锁扣的响声,他与唐桂玲急忙到堂前开门,却发现大门被绳子系起来打不开了。唐桂玲让他从卫生间旁的小门逃跑。

  这时间,刘大妈已然将唐桂玲家厨房的窗户玻璃给砸破了,进屋后,她没有找到自己的丈夫。两个女人发生扭打,后被别人拉开。“儿子啊,快回来,妈妈被唐桂玲那个女人打伤了!”回家后,刘大妈给自己的儿子打电话。当晚23时许,儿子到家了,刘大妈复述了当时扭打的情景,并一再告诉儿子,自己的头被打得晕乎乎的。儿子听罢也很气愤:“妈妈,你被唐桂玲打了,让唐桂玲帮你医!”

  “情敌”夜半喝农药自杀

  此后,刘大妈再度来到唐桂玲家。见门已关,她从门口搬了块石头,使出浑身气力就将门给砸了,然后坐进唐家的客厅,坐等“情敌”给她一个说法。唐桂玲在卧室里始终没有露面。第二天清晨6时,见唐桂玲还不出来应答,刘大妈悻悻而返。不久,村里传出了唐桂玲的死讯。原来,这一夜,唐桂玲在卧室中喝农药自杀了,第二天早晨,有人发现她躺在床上,衣服未脱,身体已僵硬。

  唐桂玲突然自杀,她与庞华之间到底有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谁也不好说,终成谜团。与此同时,刘大妈因怀疑丈夫有外遇,强行进他人住宅,造成一人自杀的后果,被司法机关追究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责任。刚开始,刘大妈非常不解,她认为唐桂玲的死亡,完全算得上“畏罪自杀”,而自己的行为不过是“受委屈后上门讨个说法,怎么就是犯罪了?”在办案人员的解释下,她最终自愿认罪,获得了从轻处罚,被高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官说法:走门串户是风俗但更要有“度”

  法官表示,自古以来,中国都是熟人社会,在大多数地方,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人们习惯了走门串户,并将之作为一种日常交往和信息传递的主要方式和增进感情、加强联络的重要手段,当今,我国农村地区仍保留着这样的传统。

  在国人眼中,走门串户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即使对方采取的是一种极端的方式,如讨债赖在他人家里不走、为讨说法强行进入他人家中等,被害人一般也会选择私下解决或者忍气吞声,很少将之与犯罪联系起来。然而,凡事都要讲究一个“度”,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应当被认定为犯罪。

  具体说来,司法实践中有以下9种常见情况,大家心里应该有个数: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过较长时间拒不退出的;2.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聚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谩骂、侮辱、殴打他人的;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的;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强拿硬要财物的;6.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将危险物、污染物放置宅院的;7.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精神失常的;8.公然持械非法侵入的;9.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作者:宗苑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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