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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要在校长丈夫的公司干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8:1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丈夫开公司,妻子办职业学校。夫妻联手的好处是,学生毕业不愁分配,工厂招工不愁没人。近日,10名毕业学生因中途走人被告上法庭。10名职校学生被单位告上法庭

  “进了我们学校,毕业后一定包分配。”这样诱人的就业承诺,让江苏成业职业学校在安徽、苏北等地招生一路顺利。2年前,学校第一批学生毕业,学校兑现承诺,学生们只要服从分配,都顺利进入南京创为文化公司工作,并签下工作必须满3年的劳动协议。孩子的就业安置,让学生家长们感到很欣慰。但这样的高兴和满意持续不到2年,家长们就从孩子的口中得知,他们工作的公司就是校长丈夫开的,就业的孩子不过是“夫妻店”的打工仔。知道真相后,江苏成业职业学校的10名毕业学生自动离开了学校安排的就业岗位,另寻其他出路。10名学生的不辞而别,引起南京创为文化公司的不满。今年10月,南京创为文化公司一纸诉状将10名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告上建邺区法院,要求离职学生赔偿创为公司的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南京创为文化公司表示,2008年起,公司陆续从安徽、苏北等地的江苏成业职业学校,以实习的名义招聘多名学生。公司与学校在委培协议中约定,南京创为文化公司委托江苏成业职业技术学校对大学生进行培训,培训满6个月后正式录用。若学生因自身原因在创为公司工作不满3年的,必须赔偿创为公司的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今年,部分学生违反培训协议提前离职,给创为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公司希望违约学生按约赔偿公司违约金。法庭调查揭开夫妻办校招工内幕

  法庭经审理查明:南京创为公司法人代表与江苏成业职业学校校长系夫妻关系,公司与学校分别由夫妻二人创办。南京创为文化公司抓住当下大学生就业难、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从安徽、苏北等地招录一批江苏成业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与学生签订了三方培训协议后,创为文化公司将这些学生送至成业职业学校进行培训,培训期间,创为公司将职校学生当作非全日制用工使用,每月仅支付学生几百元所谓的“生活补助”。公司利用职校学生劳动成果进行营利商业活动,这些工作不满3年就离开创为公司的学生,正是不满公司和学校这样的做法,才离开公司,另谋出路。

  建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些毕业的职校学生均已年满18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培训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当属于劳动争议而非普通民事合同纠纷。因此,除非南京创为文化公司对这些学生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否则不得与职校学生约定服务期以及主张违反服务期条款时的违约金,更不得向学生主张岗前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经过建邺区法院的调解,南京创为文化公司认识到他们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企业利用学生廉价劳动降低用工成本的做法是违法的。调解中,南京创为文化公司主动向涉案学生赔礼道歉,撤回了对学生们的诉讼,并取得了这些学生与家长的谅解。11月11日上午,建邺区法院裁定准许南京创为文化公司的撤诉申请。

  作者:建法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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