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传人”
郭明义,男,1958年12月生,辽宁鞍山人,1982年复员到齐大山铁矿工作。1996年至今,任齐大山铁矿生产技术室采场公路管理员。
入党30年来,他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了突出的业绩。从1996年开始担任采场公路管理员以来,他每天都提前2个小时上班,15年中,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五年的工作量。工友们称他是“郭菩萨”、“活雷锋”,矿业公司领导则称因郭明义使整个“矿山人”的精神得到了升华。
他20年献血6万毫升,是其自身血液的10倍多。2002年,郭明义加入中华骨髓库,成为鞍山市第一批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2006年,郭明义成为鞍山市第一批遗体和眼角膜自愿捐献者。
1994年以来,他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先后资助了180多名特困生,而自己的家中却几乎一贫如洗。一家3口人至今还住在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镇,一个80年代中期所建的、不到40平方米的单室里。郭明义曾先后获部队学雷锋标兵、鞍钢劳动模范、鞍山市特等劳动模范、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是鞍山市无偿献血形象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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