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出台12条措施 预防施工工地大火悲剧上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09:5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11月17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消防总队昨天联合出台了12条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大火悲剧重演。

  这12条措施包括:施工期间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其中,“电焊”、“气焊”也属于动明火,内部管理需完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操作人员也需持证上岗。不能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进行现场处置;施工现场内部,还要借用室内消火栓,铺设消防水带,加强监护;对于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或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

  据了解,该市目前正进行主干道改造,仅主城就有360幢建筑在进行外立面改造,涉及面积约有200万平方米。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已开展主干道改造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主城各区和有关单位,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