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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将入监服刑 台湾司法审判回归社会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11:00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7日讯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陈水扁弊案审了两年,最近传出的结果高低两极。先是“二次金改案”一审被判无罪跌破大众眼镜;而后“龙潭购地案”、“陈敏薰买官案”终审获刑、陈水扁即将从看守所走入牢房。11月15日,吴淑珍到台北看守所探视陈水扁,又在媒体面前营造了一番生离死别的悲情气氛,令这家人再次成为大众焦点。

  最多关20年

  虽然陈水扁夫妇在两案终审中获刑19年,其余的“国务机要费案”、“二次金改案”还在审理中,但按台湾的规定,只要不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合并刑期不得超过20年。虽然台湾2005年修改了有关规定,将合并执行刑期提高到了30年,但陈水扁被控的犯罪都是在修改规定之前,因此仍然会执行20年的规定。而且陈水扁自2008年被羁押至今已约700天,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若服刑期间被认定“表现良好”,岛内专业人士认为陈水扁最快只需服刑约8年就可假释。

  按照惯例,陈水扁将入台北监狱服刑。监狱主管向媒体表示,陈水扁人还未到,已引起受刑人的讨论,有人支持他,也有人唾弃他,为了防止因政治观念不同而出现不理智的行为,监狱未来“一定会加强保护陈水扁”。但陈不会获“礼遇”,同一般人犯待遇一样;至于是否关独居房还要评估。

  扁珍洒泪告白

  11月15日,陈致中陪母亲吴淑珍到看守所探视陈水扁后,在媒体面前悲情表示,这可能是他父母最后一次见面了,吴淑珍难过到流泪,用闽南话告诉陈水扁“希望下辈子还做夫妻”。陈水扁要吴淑珍坚强且多保重,照顾好自己。他又骂台湾当局“政治迫害”、“是军政府”。最后,陈水扁不忘为儿子陈致中拉选票,要儿子转达给乡亲们知道,不必为扁悲伤与流泪,扁会坚强服刑,“在黑暗中等待,在屈辱中怀抱一线希望”。希望乡亲们在11月27日以选票“为扁讨回公道”云云。

  吴淑珍已迁居高雄,台北地检署执行科主任检察官向媒体表示,必要时会委托高雄检方代为执行收监吴淑珍。高雄地检署随即表示,一旦收到台北地检署通知,会先发传票给吴淑珍,吴如果以健康理由拒绝入监,必须提出证明,再由检察官指定医疗院所鉴定是否执行。

  根据台“监狱行刑法”规定,受刑人在入监服刑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如果受刑人有衰老、残废,不能自理生活者,监狱可拒绝收监;遭拒绝收监的受刑人,则应由检察官斟酌,送交医院、监护人或其它适当处所。有关人士指出,以吴淑珍的身体状况,很难脱离有看护照顾的生活,不论是让吴淑珍入监服刑或收容于医院或其它处所,届时均需由司法机关支付医疗、看护等费用。

  吴淑珍的律师林志忠对外表示,吴的身体情况明显符合监狱拒绝收监的条件,先前诉讼期间已提出多项健康数据,执行检查官或监狱可调阅参考。

  舆论称坐牢也是“贡献”

  陈水扁服刑在即,台湾舆论指出:陈水扁坐监服刑,我们心中并不欣喜,因为这是台湾发展过程中的耻辱,但我们愿以此耻辱提醒所有政治人物,大家都以此为戒,那也算是陈水扁对台湾最后的贡献吧!

  岛内媒体仍然对法官周占春在“二次金改案”一审判决中判陈水扁无罪难以释怀,《中国时报》发表评论指出,法官也是选民,必然会有对政治人物或政党的好恶,但是,做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守门员,法官独立判案的专业更重要。周占春的判决,让民进党人都无法苟同……台湾政治蓝绿对立严重,如何处理扁案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难题,然而,大是大非当前,从侦办到审判,只有秉持唯是非论是非的原则。

  《中央日报》网络报发表评论指出,面对陈水扁,台湾社会难免有情绪。绿营的人认为扁冤枉,蓝营的人认为扁犯罪,但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大家不应该任由情绪来影响判断,一切都应回归到社会价值以及司法审判上。(记者 陈晓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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