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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0万余失地农民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11:34  云南网

  新闻速读 为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我市将失地农民中有劳动能力者纳入就业工作范围,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创办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小额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昆明市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总数为29万余人,其中已就业人数为10万余人,未就业人数为18万余人。针对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组建议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让失地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昨天,市政协副主席陆玉珍率督查组,对市政协第115006号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建议》进行督办。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成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社会法治委员会提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建议》的集体提案,被列为2010年市政协重点提案。

  昨天,提案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闫晓陵汇报了该提案的办理情况。截至2010年5月,昆明市共有完全失地农民50余万,其中,29万为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目前,已就业人数为10万余人。为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我市将失地农民中有劳动能力者纳入就业工作范围,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因城市规划建设、滇池流域“四退三还一护”、实施水资源保护完全失地的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创办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小额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凡有创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均可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创业培训,并对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的培训合格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其带动就业的人数,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督查组对提案的办理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重视提案办理,注重办理时效,办理措施有力,办理效果明显。对失地农民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并提出做好提案续办工作的意见建议。

  陆玉珍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失地农民就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就业者、创业者知晓。要积极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创业,并对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树立一批创业明星。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公共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让失地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记者 李丹丹报道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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