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7日讯福建省增加新台币兑换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可在福建省内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厦门银行可试点办理新台币兑换。
据中新社报导,国家外汇管理局本月初批复同意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在福建省内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原则同意厦门银行在厦门市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及其含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试点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
报导说,至此福建新台币兑换银行由3家增至4家,新台币兑换业务由银行柜台延伸至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扩大了兑换点和业务延伸面,将使得在福建的台籍人士兑换新台币更加方便。
报导引述福建有关研究人士指出,福建扩大新台币兑换业务,是因为闽台交流合作日益深化,尤其是两岸签订ECFA后,必然带动资金流大进大出,客观上要求两岸货币兑换跟进。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福州分行与马江支行于1998年开始办理新台币兑换人民币业务。2004年起,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的中国银行试点开办新台币现钞兑出业务,进行新台币与人民币的直接双向兑换。到2009年10月,中国银行在福建的新台币兑换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的中国银行网点。
而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的统计,今年前9个月,福建兑入新台币1.83亿元,兑出新台币1.8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成长56.93%、137.43%。9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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