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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拟规定禁烟场所吸烟最高罚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12: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1月17日消息(记者张英林 实习记者邹慧) 日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了《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的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根据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修订,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止吸烟场所。

  《条例(草案)》新增了大学和养老院(老年公寓)室内外、股票交易厅、彩票销售站点、棋牌室等纳入禁止吸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的范围,扩大了原来禁止吸烟的范围。《条例(草案)》还对吸烟者进行处罚作出进一步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止吸烟场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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