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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违规电焊点燃 刑拘8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15:00  汉网-长江日报

  记者从16日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机关已经对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8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截至1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已导致53人死亡,另有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违规施工点燃可燃物

  上海市公安副局长程九龙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连夜侦查,火灾发生时有人在10楼现场违规实施电焊施工,点燃了尼龙网、竹片板等可燃物。

  截至16日18时,公安机关已对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实施刑事拘留,这些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程九龙说,公安机关在最先起火的部位提取了电焊枪、电机设备等物证,嫌疑人也作了口供,目前证人、证言、物证全部到位,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大部分重症病人体征平稳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李卫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16日16时,上海各有关医院救治的伤员中有重症病人15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5人,50岁以上9人。他们主要为吸入性呼吸道损伤,其中不少老年伤者伴有不同程度慢性疾病。目前这15名病人生命体征总体平稳,但个别人员病情有波动。

  首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

  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火灾发生后,静安区立即启动善后安抚工作,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起火大楼非“教师公寓”

  张仁良还表示,起火大楼为胶州路728号,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分别为常德路999号和胶州路718弄2号,均于1998年入住。其中,常德路999号和718弄2号是静安区为了解决该区教师住房困难而建设的,当地居民俗称“教师公寓”。而起火的728号大楼是商品住房,对社会公开出售,并非“教师公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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