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失业期间原公积金如何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15:00  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付莎)昨日,家住常青花园的吴先生咨询本报倾听热线,以前工作单位为他缴纳公积金,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经咨询,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且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托管。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托管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武汉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封存满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