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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 失信将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7日15:13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贺小雁)今天上午,辽宁省政务公开办和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并公布了2009年度信誉考核AAA级经营者名单。

  据记者了解,从2007年起,辽宁省全面展开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资质条件(是否具备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资格条件)、经营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是否依法经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安全生产(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具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和服务质量(社会投诉、案件办理及反馈、群众满意度等)等内容进行信誉考核。在考核期内,根据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的得分情况,并结合交通责任事故发生情况,将信誉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又将信誉考核合格的经营者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由负责对其进行定期考核的运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取消其当年文明单位评比资格。在限期整改期间,将暂停享受行业各种优惠政策资格;暂停延续经营许可申请;暂停客、货运经营者增加车辆许可申请;取消经营者参与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投标资格;暂停客运站经营者收取旅客站务费;暂停运管机构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承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竣工检测的委托;取消维修经营者二级维护资格、维修救援服务号码使用资格和百强维修企业称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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