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快讯(记者陈博)罗某伙同他人盗采价值192万余元的砂石。其同伙纷纷落网后,罗某潜逃在外被警方通缉。日前罗某被警方控制。今日,记者从顺义法院获悉,罗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4000元。
39岁的罗某是北京密云人。2008年5、6月份至2009年4月24日的夜间,罗某伙同他人在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贾山村西北及贾山村与密云县交界处盗采砂石料137 680余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团伙之间分工负责,有人在路口负责看守,防止有关部门查处及为货车开票;有人负责为倒运砂石料的货车开票及结帐,有人提供装载机负责采挖砂石料,有人提供货车负责倒运砂石料。
经鉴定,被盗采砂石料总计价值人民币1 927 500余元。
2009年4月,公安机关经群众举报对该盗矿团伙进行查处,罗某当晚不在现场遂漏网。经警方网上通缉1年后,今年6月他被警方控制。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伙同他人盗采砂石料,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作出上述判决。看完这篇新闻,我的心情: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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