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周)原伊通县靠山镇派出所所长谭相利和教导员李德本徇私枉法,在收取两万元罚款后,将本该严惩的3名盗油贼私自放走,给3人日后再次疯狂盗窃原油创造了机会。而谭相利和李德本在罚款后未将此款上缴,私自截留用作所内支出,为本人及他人支付了电话费、举报费等费用。
近日,谭相利和李德本被伊通县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免予刑事处罚,法院的基本理由是二人认罪态度好。
派出所所长到检察院投案
2009年11月23日,47岁的伊通县靠山镇派出所所长谭相利在县公安局纪检书记郑经纬的陪同下,主动到伊通县检察院渎职侵权局投案。其供述自己和教导员李德本在办理吕龙藉等人盗油案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的犯罪行为,希望可以得到从轻判罚。
11月24日,42岁的李德本被传唤到检察院。其承认与谭相利在办理吕龙藉盗油案中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希望得到从轻判罚。
当日,二人因涉嫌犯徇私枉法罪被刑拘。2010年7月2日,二人被伊通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派出所领导私放盗油贼
近日,伊通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2008年9月11日早,时任伊通县靠山镇派出所所长的谭相利和教导员李德本接到群众举报,在靠山镇河沿村榆树底屯黄有千家居住的吕龙藉、吕军、刘午龙有盗窃原油的嫌疑。谭相利和李德本立即带领民警胡文庆赶到黄有千家,并指派民兵陆国林到现场看着面包车及原油。
其间,吕龙藉的亲友请人帮忙说情。
在未对现场进行勘察、未及时走访发案单位的情况下,谭相利让李德本通知民兵陆国林离开案发现场回单位。谭相利和李德本之后对吕军、吕龙藉和刘午龙进行讯问时,避重就轻,对3人交代的盗窃事实,未如实在笔录中体现。
最终,3人缴纳两万元罚款后被放走。这两万元钱,谭相利和李德本私自截留,用于支付本人及他人电话费、举报费等。
案发后,谭相利主动退回了两万元罚款。
盗油者越偷越多
吕军和吕龙藉等人被释放后,变本加厉,盗窃行径越发猖獗,最终于2009年3月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判刑。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9月,吕军、吕龙藉、刘午龙被谭相利和李德本抓获时,累计在靠山镇吉林油田油井实施盗窃犯罪4次,合计盗窃原油6.5吨;而在被谭相利和李德本私自释放后,几人在2009年1月至3月,盗窃原油17.1吨。
法院以认罪态度好为由免予刑事处罚
伊通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谭相利和李德本进行指控时,还提出当时的中间人贺宽受人之托向派出所支付了两万元罚款后,还单独向谭相利行贿1万元,谭相利给其拿回1000元。对此情节,贺宽等多人有证言,但谭相利予以否认。伊通县法院审理认为,谭相利和李德本均构成徇私枉法罪。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谭相利在办理此案时受贿1万元,所以对谭相利的辩解予以采纳。
鉴于谭相利案发后能够投案自首,积极替单位退回当事人缴纳的罚款;谭相利和李德本又是因单位经费不足,以罚代刑,主观恶性不深,能够认罪悔罪,可以减轻处罚。
最终,伊通县人民法院以谭相利和李德本犯徇私枉法罪,均免予刑事处罚。昨日下午,记者多次试图联系谭相利和李德本进行采访,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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