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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地窖囚禁少女武汉色魔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2:41  现代快报

  深挖两间地窖,囚禁两名少女长达一年多时间。昨日,武汉青山区男子曾强保被控犯11起强奸案,在武汉市中院受审,整个庭审历时2个小时。庭审中,曾大声喊道:“我绝对没有对小菲、小茜奸淫共百余次,我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怎么得来的。”检方当庭建议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将择日宣判。

  回放

  一张纸条救出被囚少女

  今年5月14日上午10时多,在汉口前进四路工作的杜师傅,到附近的电视修理店去玩,在修理工刚拆开的一台15英寸“乐信”牌彩电机箱内部发现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救命”二字,上面还画有一张小地图,并附有求救者父亲的姓名及电话。

  当天下午,半信半疑的杜师傅试着拨打了纸条上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子是家住青山区北湖农场的村民周某,他19岁的女儿小茜已失踪近一年。

  杜师傅就此报警,当天下午,警方在北湖农场胜英大队徐家岗村村民曾强保住所处,发现两个隐秘地窖,而小茜和另一名16岁少女就被囚在地窖内,赤裸着身体,奄奄一息。

  当时,曾强保已因涉嫌强奸被公安机关抓获,正在接受讯问。当两名被囚少女在曾强保家的地窖中被发现后,他又供认了共有11次涉嫌强奸、抢劫的罪行。

  庭审

  多种手段奸淫妇女

  11月16日上午,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非法拘禁罪四项罪名,曾强保在武汉市中院11号庭受审。由于此案涉及被害人隐私信息,此次开庭为不公开审理,无人旁听。

  庭上,公诉人用11分钟宣读了起诉书。据指控,曾强保从2007年7月至今年5月,为追求性刺激,采取持刀威胁、喷辣椒水、使用电击器、掐脖子、捆绑等手段,在青山地区,强奸妇女11名。

  曾强保在受审时态度恶劣,曾数次顶撞公诉人及法官。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照每项犯罪事实向曾强保进行讯问。“你是否对小菲、小茜在地窖中实施殴打?”公诉人问曾。“没有。”

  “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发现,有没有想过把她们放出去?”“我想过会被发现,但从没想过放走她们。”

  “我绝对没有对小菲、小茜奸淫共百余次,我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怎么得来的。”曾打断问话喊道。之后,每当公诉人问及其他几项犯罪事实是否为曾所为时,曾均直接回答“没有”。

  被囚禁在曾家地窖的两名少女小茜、小菲,分别被关了590天和317天。而小菲被曾奸淫近百次,小茜则被奸淫了10余次。

  辩论

  是否有自首情节?

  是否需精神鉴定?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表示:曾强保在其居住地周边相对较小的范围内,随意选择作案目标施暴,受害人均为中青年女性,其犯罪手段卑鄙、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此次受审,其认罪态度差,应以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非法拘禁罪四罪并罚,建议依法判处其死刑。

  曾强保的辩护人认为,本案中,曾为追求性刺激而犯罪,但并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的严重后果。另外,在公安机关曾主动交代了多项犯罪事实,应属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同时,辩方还认为,曾强保曾到医院进行治疗,精神恐有异常。

  “不死人难道就可以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公诉人反驳,我国法律规定,强奸案件的恶劣程度并不仅依照是否致人死伤来评定,曾强保拘禁两名弱女子长达一年多,并实施了暴力,所产生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对于曾是否需要做精神鉴定,公诉方认为其在接受审查时,神志清醒、应答正常,并无精神异常迹象。综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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