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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防火整治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2:57  兰州晨报

  【七类重点整治范围】

  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民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运等五供单位;党政机关、金融、通信枢纽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各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室,开业庆典、公共文艺演出、商品展销、商贸洽谈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售楼处等临时建筑;木材加工企业和大型仓储场所;城镇棚户区、城中村以及农村柴草垛等易燃建筑密集区;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建筑;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本报讯(记者刘健)为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从吉林“11·5”、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中认真汲取教训,积极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兰州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11月18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今冬明春防火整治工作。11月17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市今冬明春防火整治工作方案》,并列出了包括在用和在建高层建筑在内的7类重点整治范围,进行集中整治。

  据悉,此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11月18日开始,至2011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今年11月18日-11月2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26日-2011年2月18日为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19日-2月28日为总结阶段。

  兰州市政府要求,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重拳整治,坚决铲除,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一批,查封一批、拘留一批、停职一批。对于整改难度大、未按期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政府挂牌跟踪督办。要督促符合要求的单位(场所)联入远程监控网络。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作为攻坚重点,实行跟踪督办。

  根据《兰州市今冬明春防火整治工作方案》,兰州市将普及消防常识,重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火场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不重视防火工作,对火险隐患置若罔闻、消极拖延或拒绝整改,甚至继续违章作业引起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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