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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应成为高楼防火的主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3:18  大河网-河南商报

  ■韩青(媒体从业者)

  针对11月15日上海市胶州路的特大火灾,国务院办公厅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11月17日新华网)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看着灾难在眼前发生而无能为力。面对几十个鲜活生命的消逝,在痛定思痛之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是应有之举。但仅靠政府唱独角戏恐难以奏效,若要防患于未然,市民更应成为高楼防火的主力。

  市民在选购住宅时,要注意考察建筑的防火设备设施。向消防不达标的建筑说“不”,才能让房产商真正重视配套设施的建设。

  已经选购高层住宅的市民,可时常检查建筑的防火设施,并通过业主委员会使检查常态化。有不合格之处应及时向消防部门反映,依法和施工方进行交涉。

  另外,市民应在家中配备消防和逃生用具,如逃生绳、消防斧、呼吸器等。侥幸、卸责之心往往是灾祸之源,应将生命的主动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政府消防部门应尽快让市民共同参与,修订建筑的防火规范,并推动其上升到法律层面,同时要加强对建筑防火设施的监管,对于市民的检举,消防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为居民自配消防设备提供参考建议,通过补贴等形式鼓励市民购买。

  其实,灾难并不可怕,关键要深刻反思,防止悲剧重演。可怕的是冷漠的看客心理,把事故当谈资,将灾难当花絮,却看不到自己身处“高处不胜火”的险境。

  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市民可通过民间团体和人大代表促进政府修订完善建筑消防规范,学习消防知识,排查减少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行动起来,并不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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