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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要“做加法不做减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03:18  大河网-河南商报

  ■王攀(河南商报评论员)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6日下午发布消息称,该市正式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民众可自由迁徙,并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相关官员表示,所推行的统一城乡户籍改革不会剥夺农民的权益,而是要农民们“穿着风衣”风光进城。(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在成都统一城乡户籍的思路中,明确规定农民可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且不进城同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成都统一户籍这种“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做法值得提倡,这不仅是农民与市民平权的需要,也是对历史欠账的偿还。

  我们欠农民太多!为了城市,牺牲农村;为了工业,牺牲农业;为了市民,牺牲农民……我们打着冠冕堂皇的大旗,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城乡剪刀差,形成了影响中国发展大局的城乡差别。

  可是我们的管理者却把农民的落后和问题,归因于他们没有生活在城市里,企图以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解决问题。近年来,多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在农村开展“圈地运动”,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这种以“新农村建设”为幌子的灭村运动,已经引起中央高层的重视。前不久国务院会议还专门就此作出相关的规定。

  显然,这些侵害农民权益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发展观使然,错误地认为发展就该牺牲农民利益。这种发展观必须得到纠正。不仅如此,还要认识到以前欠农民的,现在要还回去,这是还债,不是反哺。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做加法、不做减法”。

  事实上,这应该是所有城镇化所秉持的理念。不仅如此,在农民进城后还要坚持农民福利就高不就低:当农民的一些福利标准低于市民时,就按照市民待遇标准;当农民的一些福利标准高于市民时,就要保持不变。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比现有的一些市民医疗保障水平高,就不该降低;又比如,中央针对农业的补贴不该因户籍性质的改变而取消;等等。

  此外,在统一户口、农民变市民之后,还必须对进城农民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服务,比如就业指导等。只有从生产、生活上完全融入城市,农民才能真正成为市民,城镇化才不是伪城镇化。

  城镇化是一次转型,转型期也往往是一个最不稳定的时期。中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转型期。对于进城农民来讲,我们必须坚持:做加法、不做减法;福利待遇就高不就低;创造条件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镇生产、生活;坚决纠正那种牺牲农业、农村、农民利益换取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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