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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收感谢费内江市东兴区3官员获刑

  成都商报讯(实习记者 周茂梅)内江市东兴区杨家镇原党委书记曾春洪、原镇长门毅、原副镇长郑兴忠3人涉嫌受贿一案,经3次公开开庭审理后,于昨日下午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3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行为人程星竣、曾文胜谋取利益,共同收受程星竣感谢费4.56万元,曾文胜感谢费1万元,其中曾春洪、郑兴忠分得赃款1.8万元,门毅分得赃款1.96万元。对于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曾春洪收受程星竣的贿赂12万元,法院不予认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曾春洪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万元;判处门毅有期徒刑7年,罚金2万元;判处郑兴忠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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