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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书“限权” 村里大事村民说了才算

  新都区木兰镇木兰社区党支部书记李兴才

  今日主角

  昨日,新都区木兰镇木兰社区,李兴才正和几位村民代表商议,尽早完成“户户通公路”扫尾工程。今年8月,李兴才通过公推差额直选,成功连任木兰社区(木兰村)党支部书记。

  李兴才是成都最早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村(社)支部书记之一。7年来,李兴才见证了木兰基层政权运作模式的渐变过程。

  木兰是成都基层民主改革的一个缩影。7年来,成都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保障了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改变从一条路开始

  李兴才,57岁,新都木兰镇木兰社区(木兰村)党支部书记。

  “我当了20多年的村干部,要说变化最大,还是最近七八年。”李兴才18岁就担任了木兰村的团支部书记。1990年,他担任木兰村村委会主任,不久后担任支部书记。 20年的基层干部生涯,让他对于这一职务有着深刻的体会和理解。

  在中国,“村支部书记”是庞大组织结构中最小的神经末梢,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齿轮角色。在广袤的基层,政令的畅通和组织的有序就靠着这些数量庞大的齿轮。

  最近几年,李兴才这个“齿轮”感觉到运转发生了明显变化:“过去主要看领导的脸色,现在很多事情得看群众的脸色了。”

  变化从一条路开始。李兴才回忆,2001年,木兰村几乎见不到水泥路面。一到下雨天,村民出行异常困难。大家都希望把路修通,但村里没钱,这愁死了村干部们。

  李兴才和几名村干部商量后决定,召开村民大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很快,各个小组开始选举村民代表,10~15户推举一位村民代表。2001年底,40多名代表齐聚一堂,商议村道改建计划。大家一致同意,由村民自己出资,修建公路。

  涉及到众多利益纠葛的公共事务交由村民民主决策———木兰村在修路上的“尝试”,受到成都各级政府的关注。2003年,由政府出面,“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木兰镇启动试点。村民自治,在木兰深入有序推进。

  李兴才称,在上级政府指导下,木兰村把举行村民代表大会固定下来,并形成一项重要的制度。这样的大会,每年至少举行2次。年初,要讨论本年度的发展大计及资金预算;年末,主要听取村支两委工作报告,审议并评价本年度的工作。村里的重大项目,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后才算数。在有关村务事宜上,村支部书记的意见如果不科学,村民们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程序予以否决。而在年末的考评中,如果村委会各成员没有完成既定工作或者在任期内工作不得力,在换届选举时,可能会被村民“罢免”。

  “我感觉担子更重了”

  2004年,木兰镇木兰村率先公推直选村支部书记。当时有3名候选人,李兴才是其中之一。300多名村民代表赶往现场投票,李兴才高票当选村支部书记。“这么多人选择我,我感觉担子更重了,如果没有把工作干好,就对不起支持我的村民。”他说。

  与此同时,发生在木兰的这些变化也引起了来自更多层面的关注。“自从搞了村民代表大会后,各路专家纷纷来调研。”李兴才说,一名前来调研的中央党校专家总结称,木兰镇围绕村民自治的有关要求,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订《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发挥了村民代表的作用。

  李兴才注意到,这种基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探索,让他这个“一把手”省去了很多麻烦。过去,村干部作出一项决策,即便是为村民好,但也总是遭遇各种非议。在推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后,村民代表可直接参与决策,村民的意见越来越少。

  李兴才称,以木兰村为代表的成都各村(社)基层民主探索,这几年一刻也没有停。经过前期在木兰镇各村社的试点,2004年7月,成都市委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以“群众民主推荐、党员直接选举”的方式,公推直选产生村(社)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乡镇党委书记。在选举过程中,村民们可以直接提名自己信任的候选人,参选村(社)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最大限度保证了基层群众享有民主选举的权利。

  在坚持推进民主选举的同时,从2004年开始,成都逐步将“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引入到干部年底考核。李兴才称,在民主测评环节,根据制度设计,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不得低于50%。且群众测评结果要当场公布。在测评中,如果群众满意率低于50%,则可启动“罢免”程序。

  2005年,在总结了此前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成都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基层干部的选举权、基层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基层组织的监督权,都交到了人民群众手中。

  招巡逻队员支部书记无权做主

  2008年初,木兰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一份“木兰村村支两委开支账单”。在这份账单中,2008年全村公务接待费获批金额为5000元。“现在额外开支超过1000元,我就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请示!”李兴才称,随着基层民主的有序推进,他感觉自己的权力越来越小了。

  2008年,成都全面推广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制度。村里的重大事项,需经议事会说了算。至2009年,成都已在所有村和涉农社区成立议事会,构建起了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成都有序地推进着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变化很快在木兰村有了体现。2009年,木兰村需新增4名巡逻队员。村里许多年轻人踊跃报名,不少熟人悄悄找到李兴才,希望他能给予关照。“我这个当书记的现在已经做不了主了!”李兴才实话告知,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商定的方案,此次招聘巡逻队员,村上专门由老党员、老干部等20多人组成招聘委员会,由“委员”集体投票。

  在民主监督下,4名胜出的巡逻队员上岗后,受到村民好评。村里治安状况一直保持了良好状态。就在几个月前,木兰村通过公开选举,在村民代表大会基础上,成立了村民议事会及监事会。李兴才称,正是因为各种事项坚持民主公开,村民们相互猜忌少了,对村干部的尊重多了。

  今年8月,木兰社区(木兰村)再次公推差额直选支部书记,李兴才再次高票当选。“300位村民代表,有288位投了赞成票,虽是高票当选,但以后工作还是不能丝毫马虎。村干部的权力小了,但更受老百姓尊敬了!”他说。成都商报记者 孙鹏 摄影 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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