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成都全面推行以基层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开放“三会”、社会评价干部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统筹城乡改革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2005年,成都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推直选,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和村(居)务公开等基本的改革路线。
2007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在成都全面推行。同年7月起,成都市首次开展全市乡镇党委书记半年民主评议,220名乡镇党委书记接受了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其中群众代表过半。评议后,乡镇党委根据收到的问题和建议,形成整改意见在本乡镇范围内公示。
2008年,成都全面推广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制度。至2009年,已在所有村和涉农社区成立议事会,构建起了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2010年3月,4个重要配套文件下发到成都市各区(市)县,分别用于规范“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明确议事会成员的权利义务,以及议事会产生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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