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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来蓉购房 今起“一人一套”

  成都商报讯(记者 赵素冰)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昨日,成都市城乡房管局下发《关于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今天开始,成都市将严格执行境外个人买房“一人一套”的政策。

  境外购房的限制将从今天正式执行,通知明确了以今日为时间“临界点”,预售商品房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商品房现房销售及二手房买卖房屋以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在今天及以后发生的,按新政执行。

  据了解,1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昨日成都下发《通知》,开始执行境外人士购房新政。昨日,成都发布相关细则,开始执行境外人士购房新政。

  《通知》规定,各开发企业和各房产经纪机构,在销售房屋及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应查验《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及证明,并对购房的境外机构、个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告知以及必要风险提示。相关负责人强调,境外个人购房时,需查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无论是境外个人还是机构购房,都需要书面承诺。

  《通知》同时也下发了针对境外个人《关于所购房屋为境内唯一自用房屋承诺书》和机构《关于所购房屋为实际办公所需的承诺书》的两份承诺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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